嘉 兴 市 发 展 和改革委员会
嘉 兴 市 公 安 局 文件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嘉 兴 市 交 通 局
嘉发改〔2008〕405号
关于加强我市混凝土运输车辆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的逐年增多,城市人口密度和车流量的不断增长,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混凝土运输车辆管理也存在诸多问题。为切实加强我市混凝土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健全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保障混凝土运输车辆的行车安全,针对当前混凝土运输车辆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法治与人治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与平时教育监督相结合的综合治理原则,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现状,经研究,提出如下管理意见:
一、对运输车辆开展备案登记和核发道路通行证管理。从2009年1月1日起,凡进入城市建成区、市(县、区)工业园区、中心城镇的建筑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泵送车、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拖泵车、散装水泥专用车、砂浆罐装车及相关车辆,必须到属地散装水泥办公室进行备案登记(附表1),跨区域运输的车辆须到对方属地散装办和嘉兴市散装办进行备案登记(附表2)。公安交警部门按属地管辖,根据备案登记表,进行实地审查包括施工现场有无停车场地等情况和车辆有无交通违法等安全状况,最后确定禁止通行区域内混凝土运输车辆通行的线路、时间和数量并办理通行证;要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查处超载、在禁止区域内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督促企业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和企业领导分管制度,从重处理向重预防转变。一是开展上岗安全培训,驾驶员必须在驾驶技能和安全规章培训合格后方可准予上岗。二是召开企业负责人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和开展企业安全制度建设,剖析事故多发的深层原因,开展对企业制度建设和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明确企业一把手负责制。
三、建立完善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协调机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企业为主、部门配合、监督延伸、综合治理为原则,合力监管,标本兼治。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备案登记表的审查核发、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的制订实施、安全制度检查等工作以及与电力、保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公安部门负责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办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对违法驾驶人的教育等工作; 建设(城管)部门负责协助运输车辆道路通行证的审批办理工作,并对车辆的车容车貌和泄漏、遗撒行为等进行监督和处理;交通部门负责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办理工作,每年一次车辆年审,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要求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或办理变更手续等。
附:
嘉兴市混凝土(砂浆)、散装水泥运输车辆备案表
表1
车主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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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及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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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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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购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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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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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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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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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年检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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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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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运输服务的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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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通行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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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通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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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散装办审核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此表一式三份,企业留底一份,审批单位一份,报交警部门一份。
嘉兴市混凝土(砂浆)、散装水泥运输车辆备案表
表2
车主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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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及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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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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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购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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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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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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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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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年检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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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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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运输服务的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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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通行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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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通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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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散装办审核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嘉兴市散装办 审 核 意 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此表一式四份,企业留底一份,市、县审批单位各一份,报交警部门一份。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兴市公安局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嘉兴市交通局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安全管理 车辆 通知
抄送:省散装办,市政府办公室,市经贸委,嘉兴电力局,嘉
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李卫宁市长,
裘东耀常务副市长,赵树梅副市长,陈祖生、赵建峰副
秘书长。 共印100份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