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永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窗口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有窗口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
1、永康市户籍优先(以户口本和身份证为准)。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视同大专、本科相应学历,必须懂计算机操作。
3、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已取得综合窗口办事员职业技能认定证书优先。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永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薪酬管理实施意见》(永人社〔2018〕126号)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10月28日至11月1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永康市金城路2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6402办公室。
3.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报名表(附件自行下载打印)。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考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考核方式。
6.体检: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7.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8.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合格人员与永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8928571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永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