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从事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证员助理3名。
二、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法学学历以上,通过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可放宽年龄至35周岁。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市编外薪酬管理办法并结合公证处考核规定执行,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至8月1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市公证处二楼(永康市江南城南路421号)。
3.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试考核形式,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五)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公示期满后,合格人员与市公证处签订劳动合同。
联系人:吕震,联系电话:87177986、87111987。
永康市公证处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