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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011-11-29 06:55:48
省公务员局近日行文(浙公局函〔2011〕134号),同意衢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截止目前,全省已有杭州、宁波、湖州、台州、绍兴、丽水、金华、衢州8个市及萧山、余姚等18个县(市、区)完成散装办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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