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来,哈尔滨市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坚持依法兴散和科技兴散,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政策法规,初步形成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呈现出竞相促进发展的良好态势。哈尔滨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先后被授予“全国散装水泥统计工作先进单位”,被黑龙江省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被黑龙江省工信委授予“十一五”期间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先进单位,被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授予“推广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现将哈尔滨市“十一五”期间推广散装水泥工作取得的成绩及主要做法报告如下:
一、“十一五”期间,哈尔滨市推广应用散装水泥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散装水泥事业稳步快速发展。“十一五”期间,哈尔滨市水泥生产总量3345万吨,推广应用散装水泥2249万吨。散装水泥应用量从2006年的369万吨发展到2010年的704万吨,水泥散装率由2006年的55%发展到2010年的70%。全市现有水泥生产企业24家,生产能力1030万吨,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综合配套能力720万吨,散装水泥专用运输车429辆。
(二)预拌混凝土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十一五”期间,哈尔滨市预拌混凝土推广应用量2800万立方米,同比“十五”期间增长了5.7倍;预拌混凝土应用量从2006年的306万立方米发展到2010年的1150万立方米。2010年末,哈尔滨市共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53家,设计产能2075万立方米,现有搅拌站90座,预拌混凝土专用运输车辆1240辆,一次性运输能力1.5万立方米,泵车102台,企业从业总人数约3100人。
(三)预拌砂浆事业蓬勃兴起。“十一五”期间(2008—2010年),全市推广应用预拌砂浆16万立方米。通过招商引资和引导当地企业建立5家干混砂浆的企业,年设计产能300万吨。
(四)农村推散工作有序推进。“十一五”期间,各县(市)散装水泥推广应用总量77.3万吨。县(市)预拌混凝土工作加速发展,除木兰县外,各县均建立了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站总数已达11家,年设计产能370万立方米。哈尔滨市所属12个区县(市)均成立了散装水泥管理机构,为推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先后有延寿县、呼兰区、尚志市人民政府被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授予“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达标区县(市)”荣誉称号。
二、基本经验与做法
近年来,哈尔滨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坚持依法兴散和科技兴散相结合,行业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突出部门联动机制,哈尔滨市散装水泥事业实现了规范健康发展。
(一)加快推进预拌砂浆事业发展,努力推动“三位一体”推散格局。
按照国家加快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推散格局的总体要求,结合哈尔滨市建筑市场散装水泥使用率、预拌混凝土应用率均达到90%以上的实际,自2008年7月1日被国家确定为“第二批”禁现城市以来,哈尔滨市将发展散装水泥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发展应用预拌砂浆上来。
一是建立健全预拌砂浆地方政策法规。
为加快推动哈尔滨市预拌砂浆事业发展,2008年,哈尔滨市颁布实施了《哈尔滨市应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2008年6月24日,依据《条例》规定,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区域禁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2010年5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标志着哈尔滨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轨道。为解决预拌砂浆生产和应用技术问题,哈尔滨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委托省、市有关部门专家,结合哈尔滨市严寒地区预拌砂浆生产和施工特点,2008年6月,制定了哈尔滨市《预拌砂浆生产应用技术规定》,2010年,完成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预拌砂浆生产应用技术规程》修编版的制定和黑龙江省建筑标准设计《干混砂浆DBJT07-206-10》图集的制定工作,《预拌砂浆生产应用技术规程》被省建设厅评为2011年城乡建设科学技术奖,填补了黑龙江省预拌砂浆生产、使用、设计等环节技术规范标准的空白。
二是加快推进干混砂浆企业建设。
通过招商引资和积极引导当地企业投资建厂等方式加快哈尔滨市干混砂浆生产企业建立。2010年天津裕川集团在哈尔滨市阿城区兴建了2条年产60万吨的干混砂浆生产线,伟业商品混凝土企业建立了年产40万吨的干混砂浆生产线。目前,哈尔滨市已建成干混砂浆生产企业5家,年设计生产能力300万吨。由于企业的建立,且能满足市场需求,今年以来,哈尔滨市推广干混砂浆18万吨。
三是加强专项资金投入,引导预拌砂浆事业发展。
为满足干混砂浆事业发展需求,针对社会缺少干混砂浆物流设备设施,干混砂浆运力严重不足问题,哈尔滨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依托哈尔滨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中心,加大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投入力度。2009-2010年,先后投入1100多万元资金用于加强干混砂浆物流设备设施建设,购置146个干混砂浆散装移动筒仓、1台背罐车、8台预拌砂浆专用运输车。干混砂浆物流设备设施由哈尔滨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中心统一调度和科学管理。今年,哈尔滨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又向市财政提出投资申请,拟投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98万元,购买干混砂浆机械化施工设备,与先期购入的预拌砂浆物流设备设施相配套,用以加快推进干混砂浆机械化施工。
四是深入开展机械化施工现场演示工作。
在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哈尔滨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过程中,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干混砂浆机械化施工现场演示会,现场演示干混砂浆背罐车背罐作业、干混砂浆输送及远距离泵送、自流平砂浆施工、内外墙砂浆喷涂作业等,为推动黑龙江省及哈尔滨市预拌砂浆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充分发挥各部门合力作用,加快推进散装水泥事业发展。
多年推散实践,我们体会到执法检查工作是推动散装水泥事业发展的有力手段,营造合力“禁现”的格局是推进散装水泥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
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方面,哈尔滨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坚持报建和核验并举,确保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足额征收和处罚金额的到位。在报建方面,建设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临时施工许可证”时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对于未预缴的,不予以办理施工许可证。
在使用监管方面,一方面,成立了两个执法检查科,有8名经法制部门培训持证上岗执法检查人员,配备了专用执法检查车辆开展了哈尔滨市在建工程超量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的执法检查工作,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条例》进行处罚。同时,还深入所辖区、县(市)指导执法检查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市建委各职能部门,不断拓展合力“禁现”新领域。一是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投标中将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价格计入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报价,否则招投标管理部门不予招投标备案;二是将建设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纳入开发单位信用评价、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评价内容,对于建设工程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在开发单位、施工单位、监理企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评价中予以扣分;三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时,对于施工中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的违规工程,要求建设施工单位先到市散装办接受处理,待处理完毕后方可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四是将建设工程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列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优质工程的考核评比范畴。通过上述措施,为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在加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行业管理方面,哈尔滨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促进管理,有力促进了行业规范化发展。
一是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实施资质管理。依据《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应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哈尔滨市砂浆管理办法》,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哈尔滨市预拌(干混)砂浆生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哈尔滨市预拌(干混)砂浆生产企业验收标准》、《哈尔滨市预拌(干混)砂浆生产企业试验室基本条件》,为哈尔滨市砂浆生产企业实施资质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
二是深入推进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智能化管理。为实现哈尔滨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智能化管理,委托天津博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研究开发了哈尔滨市预拌砂浆行业智能化管理系统,通过GPS智能监控系统实现了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全程定位监控,有效提高了管理手段和杜绝了生产企业为施工企业出具虚假票据的问题。目前,哈尔滨市已安装GPS终端设备2000余套。
三是实施诚信管理。自2006年正式启动实施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信用评价综合工作以来,不断完善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及评价内容,并对企业资格素质、市场行为、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按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级进行评定。根据不同评价结果,对企业实行差异管理。四是加强预拌混凝土(砂浆)专用运输车辆管理。每年都与市交管局联合开展哈尔滨市预拌混凝土专用运输车辆培训工作,对哈尔滨市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进行了统一标识,为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办理绿色通道手续,集中开展了对预拌混凝土专用运输车辆超速、超载、沿街洒落等不文明运输行为的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一定效果,为“三优”文明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哈尔滨市虽然在推广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国先进兄弟城市相比,我们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今后,我们将按照加快散装水泥“三位一体”推散格局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预拌砂浆事业发展,为促进散装水泥事业可持续快速发展做出应用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