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求实效 强化培训提素质

2011-08-04 07:07:43

恰逢《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两周年之际,浙江省散装办于7月26日至29日在杭州举办《条例》第五期培训班。全省部分散装办行政分管领导及散装办工作人员共56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次《条例》培训及后续系列业务培训是浙江省散装办着力全面提升全省散装水泥工作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打造一支适应 我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科学发展要求的学习型人才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通过提高各级散装办工作人员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正确理解《条例》的内涵,提高对《条例》的执行能力,更好地推动我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三位一体”科学发展。
    这次培训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采取了专家授课、学员讨论、经验交流等方式,邀请了具有丰富实务经验又有理论特长的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尹林、路国连等专家进行授课,讲授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理论与实务。省散装办陈利永主任专门就《条例》制定过程、目的、意义和总体要求作了专题报告。省散装办骆公望副主任和其他四位业务科长对《条例》基本内容及相关配套政策作了系统全面的讲解,重点围绕散装水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程序、执法文书制作和现场执法案例分析等方面内容。
    培训班上,学员们用心领会,深入思考,理论联系实际,对工作中碰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学习心得进行了座谈交流。通过学习交流,大家统一了思想,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领会和充分认识推进散装水泥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掌握了行政执法的相关规范和业务知识,增强了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参加培训的学员纷纷表示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法律素质,提升执法水平,增强自己观察、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正确运用法律法规,真正做到精于执法、专于执法,学以致用,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效,为深入推动我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三位一体”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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