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省散装水泥办公室骆公望副主任与省、市、县散装水泥办公室、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丽水市交警支队、缙云县交警大队和车辆管理所一行17人来缙云对散装水泥专用车辆驾驶员持培训合格证上岗及安装行驶记录装置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听取缙云县散装水泥办公室对这项工作开展的汇报后,结合缙云的实际情况(缙云红狮、浙江仙都两家水泥有限公司生产企业所需的散装水泥专用运输车除2辆是缙云本地牌照外,其余60辆左右全部来自外省社会车辆为企业服务),先后对浙江仙都水泥有限公司和缙云氏红狮水泥有限公司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和宣传。骆公望副主任和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领导要求两公司提高思想认识,指出,散装水泥专用车辆驾驶员的技能培训持合格证上岗,安装行驶记录装置工作是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杜绝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企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缙云县经贸局分管副局长洪耀说,专用车辆驾驶员通过技能培训持合格证上岗是对企业安全的保证,企业要懂得这个道理,努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这项工作。
最后,骆公望副主任强调:根据《条例》要求,我们会一抓到底,把这项工作做好。同时明确要求还没有通过技能培训的专用车辆驾驶员在5月底前完成培训。专用车辆驾驶员要绝对做到持培训合格证上岗,行驶记录装置没有安装的车辆要尽快落实安装。
浙江仙都水泥有限公司负责人当场表态:今后做到驾驶员没有培训合格上岗证和没有安装行驶记录装置车辆的不予发货装车。缙云红狮水泥有限公司赵正斌总经理也表示要求车主严格按照《浙商务联发(2009)110号和浙商务联发(2009)121号》文件要求做好驾驶技能培训和安装行驶记录装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