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十项硬举措强化节能减排

2010-07-22 14:29:47

    唐山市近日采取十项措施,强化节能减排,以确保完成今年和“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据介绍,今年该市将全部完成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形成422.9万吨标煤的节能能力。
  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园区、工业区)根据市里下达的能耗指标,核定下达重点企业全年用能(电)量限定指标,每月进行核查、预警,对超过限定指标的企业将果断采取停电、停水措施。

  淘汰落后产能。今年全市将淘汰落后炼铁产能743万吨、水泥535万吨、造纸32.68万吨、电力6.2万千瓦、焦炭20万吨,完成全部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加快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突出抓好146个节能重点项目和130个污染物减排项目及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

  组织能耗污染大户开展对标行动。“双百”节能重点企业和132家环保重点监控企业需进一步完善能效对标方案。对方案不完善、措施不力、进展不快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加强用能管理。严格控制能源供应。压缩“两高”企业用电。凡是能耗、电耗超过国家和省定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一律收取惩罚性电价。

  把住新建项目准入关口。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当地单位GDP能耗的拟建项目,市、县两级发改部门年内一律不审批、核准、备案;对拟建的没有总量指标来源的高污染行业项目,环保部门一律不审批环评报告;对未通过环评审查、节能评估审查、安全生产审查、土地预审和水资源论证的项目,一律不开工建设;对违规在建的高耗能、高污染、高耗水项目,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金融机构一律不发放贷款。

  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突出抓好冶金、电力、建材、化工、煤炭等高耗能行业和火电、钢铁、水泥、造纸、化工等高污染行业节能减排。突出抓好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加强车辆用油定额考核。

  完善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政策。建立节能与财政投入挂钩制度。今年市政府共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9747万元。

  加大检查督查力度。近期将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查,严肃查处违规乱上“两高”项目、节能减排项目不按时开工竣工、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差别电价执行不到位、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

  严格考核和问责。三季度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预考核,明年初对今年和“十一五”目标完成情况一并考核,对“十一五”目标任务完成算总账。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得评优评先,不予提拔重用,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撤销职务;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不予提拔重用,一律就地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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