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清理高耗能企业 水泥行业将受冲击

2010-05-14 14:40:57
  国家发改委13日再次发通知强调,限期取消现行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等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优惠;各地凡是自行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要立即停止执行。据悉,该用电优惠覆盖了电解铝、钢铁、水泥等8个行业,业内人士称,目前电解铝、水泥、钢铁落后产能企业利润几乎全部来自优惠电价。

  8行业每度电涨0.05元

  通知中明确,继续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个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并自2010年6月1日起,将限制类企业执行的电价加价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05元提高到0.10元,淘汰类企业执行的电价加价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20元提高到0.30元。在此基础上,各地可根据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的加价标准。

  对能源消耗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电价。

  铝业水泥成本大幅上升

  据悉,此次在优惠电价上再出严厉限制,对于高耗能企业冲击力极大,其中尤以电解铝、水泥行业受影响程度最大。

  记者了解到,除了少部分工艺先进的电解铝生产线外,目前电解铝生产成本中电力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约在30%~40%,电价每提高1分钱,每吨电解铝的生产成本将提高145元左右,约提高电解铝生产成本的1%。

  而水泥等其他高耗能行业同样对优惠电价极其依赖,“以前很多落后产能的高耗能企业都是利用电价的晚间优惠,当时电价只要0.3元/千瓦时,现在我们取消了优惠,电价上涨到1元/千瓦时,这些企业已无利润。”广东省发改委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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