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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芬同志任奉化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
2011-10-10 01:14:45
根据《中共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局委员会关于李桂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奉发改党〔
2011〕11号)的精神,李桂芬同志任奉化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
李桂芬同志任职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聘任时间从
2011年5月25日局党委会决定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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